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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消息,据央视新闻报道,北京市交通委、市场监管局、商务局、邮政管理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行业使用电动三轮车通行管理的通告》,明确民生服务行业使用电动三轮车的通行管理规定。
《通告》明确规定,从事邮政寄递、园林绿化、环卫等民生服务行业的电动三轮车,车辆应为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纳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取得《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使用纯电驱动,性能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
根据《通告》,涉及民生服务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根据行业发展特点和发展需求,制定行业使用电动三轮车管理办法,明确登记、管理、使用等规定,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核发“京 C”号段摩托车号牌。
《通告》细化了行业使用电动三轮车通行管理规定:取得“京C”号段摩托车号牌的,允许在全市范围内道路行驶,但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照交通信号通行;禁止驶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主路。
除从事行业作业外,不得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辅路及同方向划有三条及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含辅路)行驶;从事行业作业时,可短距离借用最外侧机动车道行驶,但应在最近的相交道路驶入、驶出。
据了解,为确保行业使用电动三轮车及时更换合规车辆,《通告》预留了缓冲期,从《通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10月31日,民生服务行业可按主管部门制定的车辆管理办法对车辆进行淘汰更新,更换为合规车辆,并申请专用号牌。
需要注意的是,据北京此前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这些车辆中凡有违规上路行驶或停放的,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
规定实施后,北京交通情况会得到不小的缓解,因为以往很多“老头乐”不遵守法规,造成大量拥堵和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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